应对管辖权异议裁定
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时,可以提出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4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根据第176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因此,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时,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分析
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时,可以提出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4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根据第176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一、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怎么办?
1、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做出管辖权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
3、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款,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二、二审法院对于管辖权异议裁定时效是多久?
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也即是说,一审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期限为15天,但是对二审的审查期限未作规定。
诉讼效率作为现代民事审判的基本原则之一,不但应体现在案件的实体审理方面,案件的程序审查同样应当体现诉讼效率。虽然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期限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但这并不意味着对管辖权异议的审理期限可以毫无限制,必定法律的基本原则仍应遵守。
就二审的管辖权异议审查期限问题的确定,有两条路径可以参考:
1、参照相关民事案件一审审限和二审审限的规定,即二审审限小于一审审限;
2、直接适用一审管辖权异议的审限,即15日。
总之,《民事诉讼法》是充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包括被告。如果其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那么可以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继续主张管辖权异议。至于二审复议的期限是多少,目前并没有具体规定。通常来说,也不会超过15个工作日。
结语
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时,可以提出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4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根据第176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因此,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时,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二十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二节 审理前的准备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