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委托合同范本
发包人:
承包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
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发包人(江苏天宇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承接唐山市恒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楼的测量放线施工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承包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主楼地下2层地上17层、18层,车库地下1层、商业地上2层,测量放线工程(以
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地点: 唐山市古冶区京华路南侧,富贵路东侧,振兴道北侧 承包范围: 楼的测量放线
劳务作业内容: 楼的测量放线包括基槽开挖线、导引定位桩控制点,绝对高程点的引测,水平抄测标高的全面控制,各楼层的墙体定位放线(墙边线、控制线)洞口线、楼梯的放线,各楼层抄测建筑50控制线,包括室内砼墙上的建筑50线的放线,主楼外大角100mm控制线的放线,屋面女儿墙的建筑50线,屋面墙及其他构件的放线,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安装测量,二次施工的阳台栏板、凸窗栏板、空调隔板的放线,放线洞的回复封堵,文明施工的清理,等所有的主体范围的作业内容。 承包方式:包工包小型材料包括镜子。
劳务作业人数至少:人,必须满足生产进度要求。
2、合同价款
本承包合同劳务费承包综合单价为: 4 元/M2(本工程综合单价以河北省20xx年预算规则计算
建筑面积m2包干,除建筑面积变更外其它洽商变更不调整单价,按模板实际接触面为计算依据,劳务费综合单价中包含内容为:承包人为完成本分包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而发生的所有人工费、工具费、措施费、劳保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可预见费(如停水、停电所造成的窝工及设备闲置、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进出场费等所有费用。
3、工作要求及控制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必须服从项目部各专业工长的统一管理和安排,完成每月、每周的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双方
签字作为合同附件),按时完成每天的工作内容,确保按进度计划完成。每段工程量要在规定时间完成,
需要晚上加班时,必须安排工人加班,完成每天的工作,保证施工人员稳定,满足现场人员需求。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要求的进度计划执行,合理调配人员确保每段流水作业面放线工序,在进度计划内放线工序不给于时间的安排,没有项目部允许,不能随便撤人,放假服从项目部统一安排,不能私自放人放假。如乙方每层每段工程未按时间完成,影响下道工序无法进行时,将受到1000元/段罚款,如每层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乙方承担其它班组的损失,如乙方人员不足,多次出现延误工期,乙方负责每段流水放完线不许复查合格后上报验收,因乙方造成放线错误将处罚20xx元以上罚款,出现无法挽回的严重错误乙方将负全责,必要时甲方有权更换本班组。主体验收完成后乙方负责移交给二次结构施工队并且办理交接手续由项目部三方确认。乙方因人力、财力、质量、不足造成退场原因甲方将按总工程款的80%结算。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如有不服从管理发生打架斗殴现象一次处罚5000元以上罚款,严重的直接交给国家政府出理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4、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 合格。执行一般验收标准。
5、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供应
(1)劳务发包人供应现有的仪器、对讲机、及现有的测量构配件,满足不了乙方使用时由乙方负责采购。
(2)劳务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劳务发包人供应现有的仪器、设备机具及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承包人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 施工中所需的小型材料承包人提供,但承包人的作业人员手头工具、铅笔、墨斗、小线、线锥、等所有的使用材料由承包人自备。
6、劳务发包人、承包人权利义务
发包人:劳务发包人委派项目负责人 全面处理双方劳务承包合作事宜。
(1)、提供劳务人员住宿、食堂(费用自理);(2)、(辅材自理)(3)、对劳务提供技术交底施工方案和检查监督。(4)、对承包人违反项目管理的行为处罚1000元以上罚款;(5)、承包人负责仪器的保养维修及检测。
承包人 身份证号码: ,全面承担施工过程中双方一切劳务施工管理事宜,自负盈亏。并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好劳务人员,做好合同范围内容;(2)、听从发包人管理不得违反发包人管理规定。(3)、自带相应的工具等,做到安全文明施工。(4)、进场前签订好安全协议,进场人员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5)、劳保用品自理,包括安全帽、安全带等。(6)、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7)、组织工人入场前办理入场手续及签定承诺书,未签订承诺书人员不得入场作业。
7、合同价款的支付
(1 )劳务承包人生活费自筹,在20xx年底施工进度到地上5层,并有每人的亲笔签字并按手印确认,送到发包人备查,并拨付工人工资的50%其他自筹,达不到进度计划年前人工工资、及其他费用自筹。20xx年主体到10层拨付工程款 %,主体封顶后上报工程量由项目部审核20天内拨付工程款的 %工程竣工验收后结清工程尾款。
8、工程结算
(1)、劳务作业工作完成,劳务承包人向劳务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算。
(2) 劳务发包人收到劳务承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劳务发包人确认最终结算价后按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剩余尾款。
(3)所有增加费用的合同外工作内容必须在施工完成后7日内由承包人报发包人确认费用,发包人在收到费用申请单后14日内作出费用确认,以发包人委托代理人签字为准,承包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及时申报费用,视为此施工内容属于技术类变更洽商,不引起费用增加。
9、违约责任
(1)劳务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发包人可以要求劳务承包人返工,劳务承包人无法完成的,劳务发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劳务企业完成,由此产生的劳务费用和造成发包人材料等损失的由劳务承包人承担;并在当月的劳务费中扣除。
(2)如因劳务承包人在施工人员数量、施工人员能力等方面的欠缺,致使工程质量、安全与工期确实无法达到要求时,劳务发包人有权向劳务承包人发出通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劳务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3日内做完移交程序撤离现场。劳务承包撤场后双方对已完工程量的合格部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80%进行结算,不合格部分不计费用。承包人在办理完料具退库等手续后发包人按最终结算额(包括扣、借款)付清其劳务费,劳务承包人不按时或不按要求退场,给劳务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劳务承包人承担。
10、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1) 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因承包人不服从管理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造成的事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
(2) 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劳务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劳务发包人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
11、其他条款
(1)、文明施工要求:
(2)、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唐山市古冶区、江苏天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或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完成约定事项后自动终止。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各执一份;
劳务发包人:
联系电话:
劳务承包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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