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协议书
甲方:____公司
乙方:___(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甲方经营的____景点游玩时发生意外受伤事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合计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后,此事的处理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九、本协议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
甲方:____公司(盖章) 乙方: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赔偿义务人(甲方):张,
身份证号:________
赔偿权利人(乙方):李,
身份证号:________
全权委托代理人: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与乙方直系亲属关系)。
20xx年x月x日x时x分,乙方李驾驶二轮轻便摩托车在________镇________路段与甲方张驾驶的正三轮货运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乙方受伤住院治疗。对此交通事故,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对过错行为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李对过错事实负有次要责任。现甲方与乙方就该交通事故的赔偿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受伤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事故车赔偿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补偿等一切赔偿费用共合计人民币____拾____万元(¥________元)整,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以现金方式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拾____万元(¥________元)整。
二、乙方投保的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由甲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所得赔偿款全部归乙方所有。
三、本协议签订后,本起交通事故引起民事、刑事及行政责任等一次性处理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四、本协议订立生效后,乙向有关司法机关出具谅解书。
五、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公安机关备案一份。
赔偿义务人(甲方):________赔偿权利人(乙方):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
20____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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