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合同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包括部分前期工作管理、设计管理、招投标管理、工程监理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管理、竣工验收至交付使用等为主要内容的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现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建设总投资:
二、项目管理形式
(一)在甲方的领导下,乙方委派 为驻工地代表,按照项目管理大纲履行管理职责。
(二)乙方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的专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具备法律规定的资质、职称,能胜任工程管理的需要。
(三)乙方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组成在《项目管理规划大纲》中明确并报经甲方批准。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换。
三、项目管理目标
(一)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建安工程标底价的20%。
(二)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三)进度控制目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工程竣工,并验收合同,具备使用条件。
(四)安全控制目标:无死亡、无重伤、无火灾、无重大机械事故。
四、项目管理的内容
(一)甲方主要工作内容
办理项目的立项、拆迁工作,办理用地手续,办理施工用水、电工作
负责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和确定
负责办理用地规划及设计规划手续
负责工程地质勘察工作;
负责所有招标文件和各类合同的审查及备案;
负责设计变更、设备材料等档次、品牌、价格的确认;
负责资金的筹措、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审批和支付;
负责为乙方、监理在甲方施工区提供办公用房
负责对乙方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管理;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最终确认工程竣工决算;
(二)乙方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协助做好项目的报批报建等前期工作;
(1负责协助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负责协助办理设计文件的申报、审批、发放手续及相关的施工许可证
(3负责协助办理消防、环保、质检报批
(4负责协助办理所有招标文件和各类合同的备案
2、根据甲方委托,负责项目设计协调管理
(1对设计进度、深度和设计变更等进行控制;
(2做好其他专业设计与总体设计的沟通和配合
3、根据甲方委托,负责项目施工招标的协调管理
(1根据工程特点、进度和甲方要求,合理划
分招标标段、范围和内容,确定招标时间;
(2编制和审查各类招标的程序文件,报请甲方核准
(3编制建安工程量清单并向中标方适当收取工本费
(4组织对投标的承包商、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并向甲方提出资格预审意见;
(5组织评标小组对招标工程进行评标和进行竞争性谈判,最终由甲方审定中标单位;
4、落实《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监理大纲》
(1依据甲方确定的项目总体建设计划目标,制定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成本控制的月度计划和目标,每月上报甲方;
(2施工期间的现场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生产要素的管理应符合管理规划及规范要求;
(3根据施工合同和施工进度,编制季节和月度的用款计划,报甲方审批;
(4协调施工现场及政府各主管部门及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
(5负责监理机构按国家规定及监理大纲、监理实施细则完成项目监理工作;
5、制定工程竣工验收程序,组织竣工验收
(1强化工程预验收制度,做到检查有依据,验收偶标准;
(2 施工过程对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做到手续齐备、记录准确、资料完整
(3竣工验收后及时与施工单位做好竣工结算和资料交接;
(4根据国家规范和合同约定,组织甲方与施工单位签定质量保修合同,明确保修范围、内容、期限、保修责任,切实维护甲方利益;
五、合同签署及建设资金的支付
为有利于工程管理,甲、乙双方商定:
(一除本项目管理合同由甲、乙双方和监理合同由乙方和监理单位签署外,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均由甲方与另一方签定,乙方不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二所有工程付款都必须列入乙方编制的月度付款计划,经乙方审核并经项目经理签字,甲方审核后,再办理财务支付手续;
(三根据合同、付款计划以及乙方的审核签字,甲方复核属实后直接向第三方付款,工程所有款项不经乙方帐户转付;
六、进度控制目标的责任界定及奖惩
本项目进度控制目标为:自工程开工(土方开挖)到工程竣工,总施工工期为6个月,并验收合格,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一)因乙方原因,导致进度目标不能实现,工程每延长完工一天,甲方按500/天对乙方酬金进扣减,最多不超过2万元;工期提前,每提前一天,甲方按1000元/天对乙方实施奖励,最多不超过2万元。
(二)因下述情况导致工期拖延,乙方责任免除:
1、因甲方的重大变更,造成施工关键线路工期延长的;
2、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施工资金的;
3、甲方的相关资料、文件不全或不合要求而影响外部各项手续办理的;
4、不可预见、不可抗
力及非乙方的其他原因;
七、项目管理服务期限
自工程开工起,至后6个月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设备按《项目管理规划大纲》要求配备并及时进场,完成竣工资料后部分人员可以退场。工程造价人员可至工程结算审计结束。
八、项目管理费(含监理费)
(一)双方约定,管理(监理)费用为
(二)甲方按以下方法、时间、金额,向乙方支付酬金:
本合同签定后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场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此后每月末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付至总金额的 。工程全部资料交付完毕后 日内结清余款。
(三)项目管理(监理)费用调整
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期而导致乙方超过第(七)款约定的服务期,管理(监理)费用可以调整,调整的方法为:
(1)超期服务时间不超过1个月,乙方不向甲方收取超期服务费;
(2)超期服务时间超过1个月,乙方向甲方收取超期服务费。从超期服务第2个月起每月支付超期服务费 元。
九、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各自的工作。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均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甲方应全力支持乙方开展工作,及时做好属于甲方的工作。如因甲方工作不力造成工期增加,属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提出相应的索赔。
(三)乙方在责任期内,如果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额度为经专家评估后的损失值,但最高不超过乙方所得项目管理(监理)费的 80%。
十、合理化建议
如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经专家评估后确认产生经济效益,甲方应将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的适当比例给予乙方作为奖励,奖励比例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合同的组成、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管理合同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合同书;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当事对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三)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交付完毕,审计结束后自然终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经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