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箱供货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针对长春市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田〃青年城一期配电箱及箱内电气元件的供应,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配电箱及箱内元件供应
4、质量等级:符合国家标准
5、承包范围:楼的所有配电箱及箱内元件供应。
二、工程总价款
1、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为:(包括丙方的电气元件的价款及运费)。
2、乙方的合同总价款确因图纸变更有数量上的较大增加时经甲方高层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整合同总价款。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对乙方进行结算付款。乙方对丙方按照供货数量及单价进行结算付款。
2、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方式:
(1)进度款:箱体到达现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元件到达现场安装时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65%。
(2)结算价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95%。
(3)质保金:总价款的5%留做质保金,一年后付清,不计利息。
(4)乙方每次收取甲方款项的同时都应该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
四、施工及验收标准
1、乙方保证户箱所用钣金厚度不小于1.0㎜,其余配电箱所用的钣金厚度不小于1.3㎜。
2、乙方供应的配电箱所用的元件采用丙方的正泰牌电气元件。
3、设备的规格型号及箱内的元件乙方均应按电气施工图纸进行制作及安装。
4、乙方及丙方按国家建设电气验收规范标准制作及安装。
5、配电箱及元件均应符合供电部门验收标准要求。
6、丙方向乙方提供所要求的配电箱内的正泰牌电气元件,甲方与乙方同时对丙方的电气元件的质量进行验收。
7、丙方提供的电气元件要保证与招标时的质量相同,丙方与乙方同时对所提供的元件的质量负全部责任。丙方应对所提供的电气元件二年内进行无偿更换和保修。
8、乙方留丙方的电气元件总价款的5%做为质保金,一年后元件无质量问题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由乙方返还给丙方。
五、质保期:
乙方与丙方对合同产品的质保期均为二年。质保期从合同产品验
六、交货期限:乙方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批箱体送到现场。交货以不影响施工为准。
七、丙方向乙方直接供货。丙方所提供的电气元件的单价不应高于招标时中标的价格。
八、延期交货: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九、售后服务: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的供、配电系统,质保期二年,终身维护。
十、违约责任:三方严格遵守本协议,如有一方违约应赔偿另外两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如有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丙方一份。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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