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学生的决定范文
各船舶、机关:
刘,男,现任“中建xx102”船长职务;王,男,现任“中建xx102”大副职务;,男,现任“中建”船长职务;李,男,现任“中建”大副职务。
主要事实经过:
1、20xx年5月21日,“中建xx102”在晚上施工结束后,刘提出夜餐,在此过程中刘容留李、吊车司机朱在其船上喝酒,喝酒结束后朱酒后寻衅滋事,刘未能及时制止,导致“中建xx102”部分船员无法正常休息和工作。
2、20xx年6月24日,“中建xx102”在与“中建”工作配合中因“中建”舵效失灵,导致“中建xx102”船舶失控,在此过程中刘、二人在高频对话中工作态度极其恶劣,而后王在高频对话中与对骂,且有动手行为,被其他船员及时制止。
处理决定:
鉴于上述事实经过,刘等四名同志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秩序,根据《中建筑港船舶分公司<中建筑港船(20xx)2号>文件》、《中建筑港船舶分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
1、对刘在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人民币20xx元;
2、对王在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人民币20xx元;
3、对在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
4、对李在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人民币500元。
以上四名同志的罚款自发文之日起,次月在其工资中相应扣罚。希望广大船员、机关干部引以为戒,认真汲取深刻教训。对屡教不改、明知故犯、视安全为儿戏的违章行为公司将严肃查处。
违纪处理决定范本三:
集团公司各中心、各子分公司,监事会:
根据集团公司监事会出具的《蔡任职及实业期间的审计报告》 ,结合《xx集团奖惩制度》 ,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 现将蔡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调查结果及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一、对相关问题的调查情况
(一)股权收购重要节点事项及项目投资等未汇报的问题对xx公司股权收购节点事项、综合楼项目投资等重大经济事项未及时向股东做全面汇报,擅自确定进行投资,属于违反公司章程、玩忽职守的行为,为特级违纪行为。
(二)虚列工程支出未按程序申报的问题
在未经董事会审核的情况下,安排建设总监闫加奎虚设3 份施工合同, 虚列工程支出, 涉及金额228.62万元, 属于签订虚假合同、私设小金库行为,违反了十大禁令,为特级违纪行为。
(三)设备库存与账面不符的问题
设备到货、验收等环节未经财务部门审核,且未办理入库手续,致使存放原材料及船改设备财务账面数量与实际库存数量不符,财务负责人徐炳璐负有监管责任,属于B 级违纪行为,总经理蔡负连带责任。
(四)财务报销费用管控漏洞的问题
未组织搭建财务管控体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导致公司管理费用报销未能有效管控,致使财务管理存在漏洞。部分费用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未签批付款,财务负责人徐炳璐负有监管责任,属于A 级违纪行为,总经理蔡负连带责任。
(五)车辆报销费的问题
在车辆使用费已按实际支出金额报销的情况下,在连锁又列支车辆使用费11.43 万元,属于A 级违纪行为。
二、对实业相关问题的调查情况
(一)股权转让时未履职引发的问题
1、发起人股东抽逃注册资金3500万元,未按股权转让协议条款执行(按原路返回) ,将连锁收购实业股权的资金抵顶。
2、未核实投资前实业业务真实性的情况下,就对前期债务进行偿付,导致虚增资产、债权及债务。
(1)董与其他公司的债务往来计入公司财务帐,导致公司虚增债权、债务并多付100 万元。
(2)董虚报LNG 储气调峰站在岗员工人数,虚构应付工资333.07万元。
3、承担应由原股东承担的印花税及滞纳金2.59 万元、房屋租赁费8 万元。
连锁收购实业未聘请专业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导致上述股权转让方应尽义务未履行完成,且收购后未对其他应付款进行严格核实就进行偿付,属于调研不充分、严重失职,违反十大禁令的行为,为特级违纪行为和特级问责。
(二)公司治理及经营存在的相关问题
1、未按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影响公司对于LNG 调峰站工程进度、资产注入、团队搭建等方面的经营决策。
2、违反招聘制度,高管聘任未经董事会审议,部分岗位存在超编问题。
3、违反集团高管人员交通费管理办法及高管住房补贴标准,多领取补贴共计4.8 万元。
实业经营管理方面存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财务管理机制混乱、项目手续办理不及时、签订违规操作合同等问题,属于工作无作为、管理不善的行为,为特级违纪行为和特级问责。
三、处理决定
结合审计结果,经集团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对蔡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蔡在履行职责方面有重大过失, 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有 4 个特级违纪行为、2 个特级问责和 1 个 A 级违纪行为,免去其江苏船舶xx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能源服务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给予辞退处理的处罚,自20xx 年5 月 30日起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交回违规报销资金。
上述问题中涉及的相关公司的人员,责成连锁对各问题节点进行详细调查,明确各节点的主要责任人,于1 月25日前将调查结果及处理建议提交集团公司审核, 集团审核确定后执行处理建议。
希望各级管理者引以为戒,杜绝麻痹大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增强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共同推动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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