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迁入成都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2020-07-09 来源:骅佗教育

一、转户口手续

1、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法院判决女儿归你的判决书,离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有的是分县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