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一次不超过2个小时,公司辞退可以吗?
员工连续旷工三天企业可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试用期不符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拒不改正、劳动合同无效、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一般员工连续旷工三天企业可以辞退,具体时间由企业规章制度决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拓展延伸
员工旷工2小时,公司是否有权解雇?
在员工旷工2小时的情况下,公司是否有权解雇员工取决于具体的法律和劳动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的一般原则,雇主有权根据员工的违约行为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解雇。然而,具体情况需要考虑各地的劳动法规定以及相关的判例法。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旷工2小时可能被视为违反劳动合同的重大违约行为,可能导致解雇。但在其他地方,公司可能需要采取其他纪律处分措施,如警告或罚款。因此,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法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当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其他情形时。然而,对于员工旷工2小时的情况是否可解雇,需根据具体法律和劳动合同条款以及当地劳动法规定来决定。建议咨询当地劳动法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