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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怎么走程序

2020-02-27 来源:华拓网

1、受害人需向派出所或公安局报案;

2、报案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报案材料,警察审核以后符合立案条件便可以立案;

3、立案后公安机关便进行侦查以确定事实和收集证据;

4、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便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

5、检察院受到材料后会审查起诉,经审查若构不成犯罪(包括合同诈骗罪法定构成要件不满足或证据不足等情形)便不提起公诉,若初步认为构成犯罪变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6、提起公诉后,最后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一、警察逮捕流程

一、报案

1、公民、单位报案或举报经济犯罪,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或直接到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当面联系,或书面举报。

2、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对报案和举报必须认真对待,立即受理,问明案情及报案、举报人的联系方式等,制作笔录。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报案人推诿敷衍。

3、如遇有紧急情况,受理单位应当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妥善处理。

4、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姓名或报案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为其保密,如有需要,应当保障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5、公安机关号召和鼓励对犯罪的举报,案外人举报他人犯罪的实行奖金奖励。

6、报案人的权利:一是在规定时间内知道是否立案的权利;二是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复议的权利;三是查询案件办理情况的权利。7、公安机关在受理报案后,30天内应将案件的初查情况及是否立案等结果回告报案人。

8、公安机关对已立案的案件,将积极开展侦查,在不泄露国家秘密和不妨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每三个月将工作情况向报案人通报一次。

二、立案

1、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的;

(2)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3)属于案件管辖范围的。

公安机关严禁超越案件管辖范围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

2、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人。

3、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

三、侦查

1、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确定警力,及时展开侦查工作。在侦查进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职权使用各种侦查手段,包括秘密手段和采取有关的的强制措施,以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并查获犯罪嫌疑人。

2、公民认为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督察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投诉。有权向各级人民检察院反映。

3、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需要行政处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撒消案件。

4、在侦查过程中,侦查部门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撤消案件。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破案

经过侦查,具备以下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经侦部门可以宣布破案,并制作呈请逮捕报告书移送本局预审大队审查起诉,追究犯罪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1、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

二、被人威胁可以起诉吗

可以。威胁恐吓他人的,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的,会承担行政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威胁恐吓罪需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刑法并无威胁恐吓罪,如果威胁恐吓他人,构成犯罪的,需要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然后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依法审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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