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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军婚需要什么资料

2021-01-29 来源:骅佗教育

二婚起诉离婚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离婚原因证据、子女情况证明、财产状况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材料。起诉离婚可在被告所在地或原告住所地提起,但有特殊情况可在其他地方提起。起诉离婚会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法律分析

一、二婚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二婚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4.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证,有储蓄的,应提供数额、帐号、户名、存入日期、种类、银行存折持有人等证明材料,或能起证明作用的其他有关材料。如财产转移,应作说明和提出证据,包括原、被告的经济状况及其证明;

5.住房的性质(公房、私房、联建公助房等)、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等情况;

6.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二、起诉离婚会判决离婚的情形

起诉离婚会判决离婚的情形大致如下: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三、起诉离婚得到被告所在地吗

起诉离婚原则上得到被告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告被监禁的情形,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结语

离婚起诉需要提供结婚证、户籍簿等证明,以及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子女情况、财产状况、住房性质等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离婚判决的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以及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在被告所在地提起,但若被告不在国内或下落不明等情况,则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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