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婚前加女方名字离婚的分配

2022-01-20 来源:骅佗教育

婚前购房加女方的名字的行为视为是对女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男方全款买房加女方名离婚怎么分

男方全款买房,然后加女方名的,在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双方达成分割协议,达不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男方全款买房后,将女方的名字加上的,视为男方自愿和女方共同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在离婚时,该房屋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达成分割协议,协商不成的,应当向法院提起房屋分割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二、如果离婚的话陪嫁可以拿回来么

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前女方父母赠与的,则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女方可以带走。如果是结婚登记以后赠与的,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三、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程序

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后的房产分割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房产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其夫妻双方是可以先进行协商的,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进行分割的,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是对于其房产是一方个人财产的,是不参与分割的,其另一方也是无权拥有该房产的。对于一方父母出资再婚前购买房产的情形,是视为对孩子的赠与的,对于在房产证上登记一方当事人的名字的,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对于在房产证上登记双方当事人的名字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其分配的原则请参考上述分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