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立遗嘱怎么立
提出申请:遗嘱人应当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注明以下事项: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地址等。公证请求书和公证书的用途;提交的材料的名称和份数以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和地址;申请时间等需要说明的问题。遗嘱人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以由公证人填写。
一、父母办遗嘱公证需什么手续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处受理: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
3、遗嘱的审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4、批准出证: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5、公证书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二、如何办理房产遗嘱公证?
1.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2.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3.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4.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5.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6.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7.遗嘱公证费用简介
我国的《民法典》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继承的房子如果以后想卖的话,永远都有个人所得税(全部房款的20%);如果正常过户的话,如果超过五年以后父母(夫妻)只有这一套房子就没有个税,如果有的话也没有这么多(房款差额的20%或房款的1.5%或1%,根据房子的情况不同而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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