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还有婚前财产一说吗
一、现在是否还有婚前财产
现行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没有采纳这一司法实践中的做法,第1063条第1项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为此,相关解释规定《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一般不进行分割。但是生活中,很多人通过财产约定等方式变更了财产的归属,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然而,由于约定形式不合法或者没有证据证明约定的存在等原因,在离婚时导致后来的权利人不能取得财产。以上是小编整理的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网有在线律师,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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