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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和幼儿园合作合同

2022-06-04 来源:骅佗教育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甲方为推广教学方法,使更多的学生受惠于这一先进的教学方法,快乐成长,早日成才。

  第二条 乙方热爱教育事业,并有与甲方共同致力于技术事业的发展、开拓技术市场的强烈愿望,故吸收其为技术合作成员。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四条 签订本合同旨在乙方成为甲方的.合作单位后,确保甲、乙双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予乙方为:技术 市(城市)合作伙伴,负责所有相关产品在授权区域内的教学使用权。

  2、甲方拥有先进的教学方法和专业教材,支持乙方在授权区域内的经营和推广技术。

  3、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技术"品牌,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甲方提供版本教材给乙方教学使用。

  5、甲方可参谋指导乙方提供的宣传和策划方案

  6、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教学市场开拓,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

  7、甲方可按照双方的约定对乙方人员进行理论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技术品牌的使用权、技术相关产品的特许经营权。

  2、乙方享有甲方提供教学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3、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员收取培训费,所收取的培训费全部归乙方所有。

  4、乙方有使用甲方编研的教材、教学方法的权利,甲方赠送的教材以外,乙方再次购买教材按以下价格向甲方购买。

  5、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培训 名教师的权利,超额培训的人员需缴纳培训费,教师培训费为陆仟元整/人。乙方老师到甲方进行培训,教师的差旅、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保证承担"技术"品牌维护和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

  7、乙方向甲方交纳加盟费 元,甲方赠送乙方价值 元的教材,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8、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9、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的教育、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本合同外的经营活动。

  10、乙方须在合同终止后撤除技术的有关标识,停止与技术有关的经营活动。

  11、乙方自签约之日起一年内招收培训生源最少数量为100人次。

  第七条 合同违约及终止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双方均无异议时,则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终止。

  2、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一致,由于终止合同而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承担。

  3、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本合同自动终止。

  4、乙方不按规定时间足额上交管理费,本合同自动失效。

  5、乙方不使用甲方教材或翻版、盗印、复印甲方教材,本合同自动终止。

  6、乙方在授权以外地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招商、招生,甲方可直接取消乙方资格,合同失效,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7、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任何一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8、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9、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八条 所有权:一切带有表示"技术"或与"技术"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九条 师资:如果经甲方培训上岗的老师不适合技术的教学,甲方再重新为乙方培训新老师的同时,如乙方有教学需要,由甲方委派老师尽量解决乙方教学需要,乙方按照甲方标准承担甲方老师相应的工资、课时、食宿、交通、通信等费用;若乙方在推广单词速记达到较好效果,经实地考察确实需要推广技术其他课程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培训相关课程。

  第十条 合同期限、终止与续约

  本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双方若无违约现象则自动续约,续签后乙方需每年向甲方交纳3000元市场管理费,期满前一个月签署书面续约合同,其余所有条款不变。

  乙方自签约之日起一年内招生培训人数不满100人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以乙方向甲方承购教材数量为标准)。

  三年后的年度招生量满90% ,可以续签本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双方签署的其它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附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本合同款到之日生效,一切事宜以本合同为标准,取消所有口头承诺。

  甲 方:乙 方: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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