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临时工劳动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二条 乙方为符合就业年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有自主选择就业岗位的权力和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资格。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情况:籍贯 现住址: 性别: 年龄: 健康状况: 婚姻状况: 已选择的工作岗位: .
第四条 本合同的期限为一年。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合适的岗位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依据餐饮业的特殊性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有权根据不同的岗位技术要求和劳动强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
4、甲方有权制定相关的企业管理制度,有权依据制度对乙方进行行为规范和考核,对违规违纪者有权进行处罚、处分和辞退。
5、甲方不得对乙方进行人格侮辱和人身攻击,发生类似事件乙方有权辞职。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完成甲方确定的工作任务,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和调度。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店规店纪和各项管理制度,不得违背甲方的合理安排和意愿。
3、乙方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凡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工作之余(如休息期间或假期)发生的意外伤害等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在工作期间,不管有任何理由,不得打架斗殴,如有发生甲方将无条件辞退所有参与者,并扣除其个人行为保证金、工资和其它应得资费。
6、乙方应爱护公共财产和设施,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
第七条 为了避免乙方在聘用期间因非正当程序离职或发生违规违纪事件给甲方带来负面影响和损失,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个人行为保证金500元(含工作服、工牌、锁具、餐具、用具等费用),个人行为保证金从乙方劳动报酬中三个月内扣齐。中层以上管理者的个人行为保证金按工资比例计存,原则不少于一个月的工资。
第八条 甲方每月发放一次薪酬,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兑现薪酬,甲方将向乙方说明。
第九条 个人行为保证金符合下列条件,甲方将如数退还:
1、聘期届满,或因特殊原因乙方提前15天向甲方递交了书面辞呈,并经甲方负责人准许的。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之规定的。
第十条 个人行为保证金符合下列条件,甲方不予退还:
1、不按规定程序办理辞职的。
2、因违反店规店纪或触犯法律被甲方辞退的。
3、打架斗殴,给酒店带来负面影响和损失的。
4、偷窃客人财物和酒店财产的。
第十一条 乙方在甲方处的试用期为 10-30天,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预定工资的60%兑现。被正式录用者按预定工资全额发放,未被正式录用离店时兑现60%.乙方自动离职,取消试用期工资。其余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服务员、服务生试用期为7天,试用期工资10元/人天,被正式录用后享受酒店正常待遇。
第十二条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满一周年,如继续被本店聘用或在隶属于甲方的任何单位或部门工作,可享受每年60元的工龄工资。满三周年可在县级以上医院享受一次全身体检。
第十三条 乙方在本店工作期间表现突出,并做出重大贡献或在特殊事件中立功的,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四条 乙方在上岗前必须向甲方提供由甲方指定的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诊断书。上班后一年一度的体检费由甲方负责。但合同期未满离开本店时,甲方将从其工资中全额扣回。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二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本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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