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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从警个人优秀事迹

2024-07-16 来源:骅佗教育

孙超17岁入伍来到武警新疆边防总队红其拉甫边检站,因部队改革转隶,他选择在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做一名基层民警,连续24年坚守在海拔4000多米的帕米尔高原。为让边防民警吃上新鲜蔬菜,他自学农业知识,攻克高寒地区蔬菜种植的关键性技术难题,成功种植出36余种蔬菜,搭建8座蔬菜大棚,创造了“万仞冰峰、十亩江南”的绿色奇迹。他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赤子情怀,赢得驻地塔吉克族群众的广泛赞誉,为新疆各族干部群众作出了扎根边疆、戍边卫国的榜样,立起了新时代共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旗帜标杆。曾获“全国模范退役军人”“十大国门卫士”等称号。

退役军人从警个人优秀事迹精选篇2

王 琼 女,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出生,2006年入伍,2008年退役,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敦煌路派出所三级警长

作为人民警察,王琼将防诈反诈工作作为引领辖区共建共治的抓手,总结推广“网上键对键与网下面对面相结合、大水漫灌和精准滴灌相结合、传统土办法与科技大数据相结合”的反诈预防工作经验,推动辖区2000余人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反诈宣传入户率达98%,挽回群众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她拓展网络宣传平台,拍摄制作的反诈系列宣传短视频播放量达10万余次。她积极投身公益,参加联合国儿童基金项目“月捐为救灾”活动,与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签订骨髓捐献协议。2022年被兰州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退役军人从警个人优秀事迹精选篇3

刘 亮 男,汉族,中共党员,1984年出生,2002年入伍,2018年退役,吉林省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代理副大队长

刘亮长期奋战在消防救援一线,始终把“抢先一秒”作为不懈追求,在各级比武竞赛中180余次摘金夺银,在2019年全国首届“火焰蓝”消防救援技能对抗比武竞赛中,勇夺“枪炮协同灭火操”全国第二名、国际交流赛第一名。他始终把“奋战一线”作为执着信念,20年扎根特勤岗位、冲锋在前,营救遇险群众470余人,参加各类急难险重任务5400余次。他始终把“争创一流”作为神圣使命,培养出46名全国比武竞赛尖兵,18人荣立一等功、二等功,所带队站荣获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称号。2017年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2021年荣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评“全国应急管理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中国消防忠诚卫士”。

退役军人从警个人优秀事迹精选篇4

张保国,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排爆中队负责人。

1984年入伍,1999年9月从某部军械雷达修理所转业至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工作,自参加工作就坚持战斗在安检排爆工作最前沿。20年来,他先后完成重大活动防爆安检、备勤任务1200余次,成功处置涉爆现场110余次,排除爆炸装置和可疑爆炸物140多个,鉴定、排除、销毁各类炮弹、炸弹等4000多发(枚),销毁废旧雷管30余万枚、导火导爆索51万余米,用鲜血和生命为党和人民筑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某次事故使得张保国全身8%的面积烧伤,落下七级伤残,经过多次植皮、矫正手术,身上留下两道50厘米长的疤痕。然而,时隔仅仅两个月,尚未痊愈的张保国又站到了排爆工作岗位上。他被誉为人民生命财产的“守护神”,先后荣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省公安系统模范人民警察”“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济南市道德模范”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5次,三等功3次,2018年5月30日,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退役军人从警个人优秀事迹精选篇5

于文静,女,汉族,中共党员,1978年出生,1996年入伍,2007年退役,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潞源派出所政委。

该同志在生活中,是一百多个自闭症儿童的“于妈妈”,她用爱和陪伴打开孩子的心扉,点燃他们生活的希望。她牵头成立“运河金盾志愿服务队”,参与“崇尚功臣,关爱老兵”活动,走访慰问北京市通州区600余名80岁以上的抗战老兵,拍摄留存近万张宝贵照片资料。在工作中,她创造的“323”、“五争五创”工作法在全市推广,特别是疫情期间创新启动疫情防控远端查控,带领全所干警累计核查594万辆车次,核录476万人次,牢牢守住了首都东大门。2017年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学雷锋标兵”称号。

退役军人从警个人优秀事迹精选篇6

庞 欣 男,蒙古族,中共党员,1971年出生,1989年入伍,1993年退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

庞欣从1997年开始坚持照料8个汉族、维吾尔族、回族困难老人家庭,照顾老人们生活起居,并为其中3位老人送终。他23年如一日,以“一名警察”名义匿名为52名孤儿和贫困学生捐款捐物,帮助他们实现读书梦。自2015年以来,他连续7年将评先评优获得的奖金和年底奖励工资,作为特殊党费上缴党组织,用于帮助困难党员。他曾因公负伤需常年吃药,家庭负担较重,却坚持从收入中拿出近40万元赡养“父母”、抚养“儿女”,资助需要帮助的人。2022年被评为第七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德模范。

退役军人从警个人优秀事迹精选篇7

王__,男,汉族,196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__市公安局__分局__派出所社区民警,四级高级警长。

2006年9月,王__服从组织安排转业到__市公安局__派出所工作,成为一名社区民警。15年来,王__同志用热心、耐心、细心、专心、真心搭起了与辖区群众的连心桥,真正实现了辖区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度高。

心系群众冷暖,为辖区群众排忧解难。王__管辖的警务区共有3个,由于大部分小区都是开放式老旧小区,日均人流量大,治安状况较为复杂。为此,他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对社区居民挨个调查走访,以辖区的实际情况调整自己的工作方法,在辖区走访巡逻时共计帮扶辖区群众110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560余起,破获各类案件86起,有效保障了辖区的安全稳定。

2012年8月,王__了解到其辖区内有一名曾因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梁某。为防止梁某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王__多次找到梁某及其亲属,做了大量思想工作,鼓励梁某重新融入社会。在王__的鼓励和帮助下,梁某积极面对生活,通过不断努力成为了某品牌产品的区域代理人。

带头冲锋,坚守疫情防控一线。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王__同志主动担当,奋战在社区疫情防控第一线,坚持每日走访排查、安全宣传、巡逻防范,摸清辖区各类疫情风险,全力守护辖区平安稳定。为了尽早完成走访,他和同事每天早出晚归,对辖区人员进行认真排查,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防疫任务。在疫情面前,他没有忘记自己身为一名老党员、老民警肩负的责任,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以身作则,他无私无畏的精神感染着每位民辅警,也感动着身边的群众。

退役军人从警个人优秀事迹精选篇8

周峰,男,197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巡逻特警大队副大队长。

在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巡逻特警大队负责滨莱高速博山站三个出入口、317省道、205国道共五处防疫查控工作。

一是带头冲锋,坚守战“疫”最前沿。该同志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带队参战,严查进博车辆人员,切实做到人、车无遗漏。自1月27日以来,该同志带领大队党员先锋岗80余名巡逻特警队员,风餐露宿、日夜在岗,配合防疫等部门,日均检查车辆2000余台,检测人员4000余人,在战“疫”最吃劲的关键时期,周峰同志带领全体参战队员,不怕疲劳、连续奋战,昼夜值守各检查点,坚决封断新冠病毒渗透博山的“南大门”。3月2日起,该同志奉命带队全面接管博山慕蓉山庄、博山区看守所防疫隔离区看护工作。全体参战队员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工作规范、严守工作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隔离区看护执勤任务,做到了万无一失。

二是心系人民,服务“复工复产”第一线。随着博山区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境外回流人员增加,疫情防控任务更加复杂艰巨,周峰同志又带领队员转战博山防疫隔离区,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开展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面堵塞漏洞、排查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疫情反弹情况发生。为提高群众疫情期间的安全感,该同志还结合疫情及复工复产实际情况,将大队80余名警力布置街面及重点部位,累计出动警力2000余人次,最大限度提高见警率、管事率,让群众更安心。

三是心中无畏,“战疫”黄花分外香。抗击新冠疫情以来,周峰同志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分局的各项防控措施,带队率先在各路口检查站24小时设卡执勤。周峰同志身患心脏疾病,刚做了心脏支架手术不到半年,需终生服药排异,他不顾自身生命安危,冲在前,战在前,充分展示了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的革命本质,充分展示了退役军人无论身在何种岗位“首战用我,用我必胜”的铿锵誓言,充分展示了新时代退役军人为党为人民为中华民族复兴大业一往无前的革命气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