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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岁未婚女想领养一个孩子

2024-07-03 来源:华拓网

38岁未婚女性想领养孩子的条件如下:

1、年满三十周岁;

2、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3、无子女;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5、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领养孩子的基本条件:

1、年满30岁的成年人;

2、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

3、无子女或者有特殊情况需要领养子女的;

4、无传染病等可能对被领养人健康有不良影响的疾病;

5、必须有领养协议书;

6、领养人应当遵守中国的领养法律法规。

综上所述,38岁的未婚女性想要领养孩子,必须满足年龄超过三十岁、身体健康无不宜抚养子女的疾病、未有亲生子女、具备相应的抚养和教育能力,并且需向民政局提交完整的收养登记手续及相关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