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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最新 篇28

2024-07-16 来源:华拓网

  一、坚持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经常性和制度化建设,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一)不断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机制。

  我们在工作中,制定了人口出生统计制度,计生专干工作职责等计生工作的“十大制度”和包村专干“五大职责”。这些制度职责包括了经常性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为使这些制度、职责落实好,我们还专门制定了对计生干部工作进行考核的检查管理工作制度。广西《人口与计生管理办法》出台后,很多群众把“知情选择”理解为“自由选择”,把“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夫妻,一方应当首选结扎措施”理解为:我不首选结扎,我首选其他节育方式也可以。从而给我们的节育工作带来了被动的局面,为此,我县制定了《生育二孩结扎合同书》,在对象申请生育二孩时,计生部门与其签订了首选结扎合同书,要求生育二孩的计生对象,在生后三个月内无特殊原因应自觉落实结扎手术。通过对制度的建立、完善,使我县建立了一整套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机制。加上近几年我县全面推开计划生育合同化、规范化的管理,已成为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机制的有效措施,各乡镇认真抓好合同兑现,大大促进了经常性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抓好政绩管理,提高计生专干工作积极性。

  为加强我县计生专干的政治思想建设,增强对计生工作的责任感,我们制定了《全县计生专干管理规定》,《规定》对计生专干的出勤情况、档案管理、常规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详细的要求。对出勤方面规定:包村专干每月下到承包村12天以上,并将每天下村开展工作的具体情况写成书面材料交办公室;对档案的管理方面规定:要按时归档入卡,档卡要求保持清洁完整,准确无误。凡是需要变动的档卡,要按要求在完成报表后的半个月内入退档完毕。凡不按要求变动档卡,人口出生统计不实或区间内应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未按要求在三个月内落实相应节育措施的,则给予包村专干一定的处罚,如果在检查中有两次没有发现任何问题的则给予相应的奖励。通过实行政绩管理,提高了专干的工作责任心,确保经常性工作得以正常开展。

  (三)加大不打招呼抽查力度,促进经常性工作开展。

  近几年,我县每年都开展半年、年终检查和每季度一次的不打招呼抽查。通过经常性的检查和不打招呼抽查,督促各乡镇经常性工作的开展。在每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将按照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全县计生专干管理规定》,对乡镇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通报全县。

  (五)坚持开展计生分析会。

  我县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由乡镇计生办统计员参加的统计分析会,每季度一次的由县委或县府分管领导主持,由乡镇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参加的计生工作例会,例会重点是针对计生局在本季度的不打招呼抽查中各乡镇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对那些工作任务完成较差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并建立乡镇工作明细帐本,由办公室督促乡镇抓好工作。

  二、以基层为重点,认真抓好经常性工作的开展

  基层是计划生育工作的源头,如果基层的计生工作不抓好,计生工作就难以开展。为此,近几年我县把计生工作的重点放在村、屯一级,通过抓好网络建设,打好基层基础,使经常性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首先,我们是建设好一支基层人口管理队伍。每村都成立有由村支书、主任为主要负责人,村干为成员的村级人口领导小组,同时每个屯选一位敢讲敢做有一定威望的村民担任村民小组人口管理员,并落实好他们的工作任务和报酬,真正做到“四有三落实”。另外,为使他们会抓、敢抓,我们每年都要举办村、屯人口管理员培训班两次以上,提高他们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

  其次是全面推行计生村民自治,促进经常性工作的开展。我县实行计生村民自治的村有140个,占总数的99.3%。通过实行计生村民自治,利用自治章程、计生村规民约等来管理群众的生育行为,使群众逐步形成自觉实行计生政策的良好风尚。目前我县70%以上实行计生村民自治的村,群众基本上能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群众计划生育意识有了明显提高。

  再次是确保乡镇计生专干能有充足的时间抓业务工作。我县出台文件明确规定,计生专干必须专抓计生工作,乡镇不得随便抽调计生专干从事其他工作,如要抽人,超过一个星期的必须经县分管领导同意,从而保证计生专干有足够的时间下村抓经常性工作。

  总之,我县在过去的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有不足之处,和其他兄弟县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会后,我们要把其他县市好的经验和做法带回去,按上级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工作,力争把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