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父母双亡子女的房产继承问题
房产继承手续包括房屋评估、继承公证、产权登记等步骤。继承人需办理房屋评估、继承公证、房屋测绘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最后,申请人需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登记手续,才能获得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此外,涉及法院判决、违法建设等情况需提供相应文件。继承财产前,必须进行评估并缴纳费用。继承房产等财产的程序是必要的。
法律分析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主要内容如下:(一)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二)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三)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四)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五)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很少有父母在离世之前将房屋等财产赠与给社会,对于在自己的亲属离世之后决定不继承遗产的情形也很罕见,故此在父母离世之后,一般都会启动房屋等财产的继承程序。任何想哟继承财产的主体,都必须要先进行财产的评估,然后再缴纳相关费用,否则是不能继承到遗产的。
结语
房产继承手续繁琐,包括房屋评估、继承公证、产权登记等步骤。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测绘手续。最后,递交申请并等待审核,方可获得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对于继承遗产的人来说,评估财产并缴纳费用是必要的。父母离世后,启动继承程序是常见的做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