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消费的对方卡账,分手后是否需偿还?
2024-11-07
来源:华拓网
因恋爱同居期间产生的共同债权、债务需按照共同且未作出相反约定来处理。
因此,若在同居阶段使用对方的信用卡并无其它特殊声明,现信用卡面临还款期限且双方已分居的情况下,此款项将由银行向保留信用卡持有人追讨,待持有人偿还全部欠款后,可再行要求共同生活方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因此,若在同居阶段使用对方的信用卡并无其它特殊声明,现信用卡面临还款期限且双方已分居的情况下,此款项将由银行向保留信用卡持有人追讨,待持有人偿还全部欠款后,可再行要求共同生活方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