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小学教师可以评高级职称是从哪一年开始执行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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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4 21:35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以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按照国家规定,中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仅为中级,影响了很多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以及国民整体素质教育的高度。

  新规定下的职称设置如下:

  这次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正高级教师评定的资历标准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高级教师评定的资历标准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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