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认为我们活蒸螃蟹属于虐杀动物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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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2:07

以螃蟹为代表的甲壳纲动物,甚至其他所有非人动物,是不是能感觉到疼痛,一直都是争议很大的问题。2005年挪威生命科技大学就发布过一份报告,认为大龙虾(lobster)不可能感受到疼痛,因为它们的神经系统太简单。虽然他们也承认现在的研究结果太少了,需要更多研究来确认,但他们觉得大龙虾在沸水里的挣扎行为只是对外界伤害*的一种反射,并不涉及到意识。也就是说,龙虾意识不到疼痛。但是,这种说法近10年来已经减少很多了,而且考虑的相对比较单一。关于这个问题,动物学家和神经科学家早已有过大量的思考和争论。有争议的根本原因在于,这个问题是没法证明的。因为不同物种间,没办法用最能理解的语言来交流。我们人类彼此之间也不能理解对方的感受,不过能通过跟别人的交流,来用自己的经验,体会对方的感受。但是当不能用语言交流的时候,就没办法体会了。比如说婴儿,哭的时候是饿了,是困了,是哪里疼了,还是纯粹心情不好,几乎无从判断。国际疼痛研究协会(IASP)1979年对人类疼痛下的定义是:一种与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组织损伤有关的、不愉快的感觉和情绪体验。而且当时IASP也提到了,大人和婴儿没法交流,但“即使不能交流,也不能否认一个个体感受到疼痛的可能性”。一个婴儿没法亲口告诉你他/她能感受到疼,不代表他/她不会疼。动物可能也一样。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2:07

很多人没弄明白,人们反感虐杀动物这一行为,其实和动物本身没有什么关系,而是更加在意施虐者的动机。人们之所以对很多可爱的小动物产生共情,是因为它们类似于婴儿的特征,唤起了人们本能的保护*。所以一个虐杀猫咪的人,我们会认为他是*的,是反人性的,是散发着危险信号的。对这样的人产生厌恶、反感和恐惧,本身也是一种趋利避害的本能反应。人性本就没有那么高尚,批判施虐者和怜悯受虐者,归根结底都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但是人又是一种容易自我感动的动物,容易将自己的情感崇高化,从而忘记了最初产生这种情绪的初衷初衷,就比如那些爱狗人士。杀狗的人不是杀狗为乐,只是单纯的要吃它的肉而已,食物链上端吃下端,这是无比自然的行为。而那些蒸螃蟹吃的人,没有人是因为觉得蒸死螃蟹的过程很爽所以才这么的。他们是觉得蒸出来的螃蟹很好吃才这么做,而这本身就无关道德。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2:07

螃蟹会不会感到痛苦,是科学尚没有回答(得出公认结论)的问题。因此,要不要蒸螃蟹,归于个人选择,也属于个人自由。这是一个科学可以提供线索但不能给出答案的问题。你说科学证明这些动物只是条件反射,他说这些动物明显表现出痛苦。这样的争论在现阶段基本上是空谈。你捍卫人类作为动物进食其他动物的自然权利,他捍卫动物不受虐杀的权利。这些才(都)是好的值得讨论的论证思路。我喜欢吃蒸螃蟹,但我不敢说螃蟹感受不到痛苦,因为没有证据支持。决定吃螃蟹的同时意识到至少可能造成了螃蟹的痛苦,并接受这个现实,是比宣称螃蟹肯定不会感到痛苦更为诚实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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