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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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21:45

商铺产权由商铺的所有权和商铺所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商铺的所有权不会到期,但其国有土地使用权会到期。商铺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商业用地,其最高年限为40年。到期后,商铺产权人应当申请续期,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如果不续期,则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无偿归国家所有。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期满,如果土地的使用者拟继续使用土地,则应当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前一年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除非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否则应当批准土地使用者的续期申请。经过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续期后,土地使用者应当重新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纳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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