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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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7:37
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或者未加盖*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的数据的;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的数据的;
(四)拆本使用*的;
(五)扩大*使用范围的;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使用的;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的;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的;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的。
第三十六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或者擅自损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8:55
转账不需要*,不管是公对公还是公对私。 只有应税业务需要*,也就是说需要*的是开展业务,跟怎么收款没有关系。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20:30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公对公转账,是需要开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扩展资料: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22:21
在确定收款人提供的存折帐号、户名无误的话,拿现金到银行直接存入收款人帐号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