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出生的人能交社保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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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11:01

1966出生可以补交社保。
1.1966年出生的虽然职工养老保险不能一次性补交,但如果缴纳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1966年出生的人到现在已经55岁,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这完全可以一次性补交的。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年龄男女都是60周岁,只要是在60周岁之前都是可以办理补交手续的。
2.社保没有缴满在特殊情况下社保地区可以补交,不过与年龄没有多大关系。比如说,1991年12月31日前各地实施劳动合同制工人基本养老保险期间,原全民所有制企业、县(区)属以上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本人未按当地规定缴纳劳动合同制工人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或者本人可以补交养老保险。
3.哪些人可以一次性补缴?
第一种是2011年7月份以前退休的,国企事业单位职工可以一次性补交。
第二种个是达到退休年龄,还没有交满15年的人可以选择延长缴费,如果延长交费5年还没有达到15年,并且是在2011年7月份之前就缴纳过可以一次性补交。
第三种是部分退役军人可以一次性补交。
第四是1961年到1982年之间下乡的知青,相关的证明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
第五种是失地农民允许一次性补缴社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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