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人口可以得到征地补偿款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6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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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6 09:52

失踪的人是可以领取征地补偿的,如果失踪的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有监护人的话,有监护人来代替其进行领取,如果没有的话,就可以向来进行申请对方已经失踪,有来确定财产的代管人士。
1、失踪人员可以享受村里的征地补偿款。如失踪人员具有监护人,监护人可以代替其领取征地补偿款;如没有则可以向申请其失踪,由确定财产代管人,由财产代管人管理其财产。
      2、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3、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4、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一般来说,只要是在村里面有户口的,都可以获得征地款。而征地款一般是以家庭来进行下发的,具体分割则需要由家庭所有的人来进行协商,最终确定分配征收款确定之后,双方订立协议进行签字即可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进行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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