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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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5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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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12:16
案外人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并主张全部或部分权利。《民事诉讼法》对此有明确规定,案外人在执行过程中的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在收到异议后需在15日内进行审查。如果理由成立,*将裁定中止对标的的执行;若理由不成立,则裁定驳回异议。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结果若不服,若认为原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应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若裁定与原判决、裁定无关,则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二十七条,该条款规定了案外人在执行过程中的异议程序、审查期限、裁定结果以及对裁定结果的不服处理方式,旨在保障案外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程序的公正性与合理性。